限价12.8-19.6万元/台!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分布式储能系统框架采购

9月4日,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分布式储能系统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本项目计划为加油(气)站采购分布式储能系统,系统主要由高效PCS、电池系统、EMS系统、冷却系统以及消防系统等集成,同时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

采购分布式储能系统规格分别为15kW/30kWh(限价12.8万元/台)、15kW/35kWh(限价13.6万元/台)、20kW/40kWh(限价14.5万元/台)、20kW/50kWh(限价16.8万元/台)、20kW/60kWh(限价19.6万元/台)。

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分布式储能系统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分布式储能系统框架采购项目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甘肃销售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标《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版)及中国石油《加油站建设标准设计(2017版)》、《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要求,同时,依据国家发改委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为加油(气)站稳定运行增加分布式储能系统,以平衡能源供需之间的差异和提高电网稳定性,消除频率偏差,减少电压波动,改善用电质量。同时与太阳能相结合,实现更高效的能源利用,进一步促进清洁能源发展。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计划为加油(气)站采购分布式储能系统,系统主要由高效PCS、电池系统、EMS系统、冷却系统以及消防系统等集成,同时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货物需求、单价最高限价和主要技术要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和主要技术标准及规范》)。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需1名中标人。

2.3实施或交货地点:甘肃省境内甲方指定地点。

2.4交货期:厂家需在接到订单后30日历天(含)内将所需产品发至指定地点。

2.5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计划采购金额:估算总采购金额为390万元(含13%增值税、运输费、安装费、检测费、调试费、产品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2.7质保期限及质保金:整体设备质保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卖方对所提供产品质量实行“三包”。货到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设备款项40%,调试合格或货到现场三月内支付设备款项50%,预留10%质保金,一年无质量问题支付。

2.8.报价方式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用下浮系数报价方式,投标人在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单价最高限价基础上报出下浮系数,报价单位为百分率(%),货物一览表内各分项货物报价均响应此下浮系数。只允许上报一个下浮系数,中标单价=单价最高限价*(1-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例如:下浮5.00%,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有单项均执行5.00%下浮率,下浮后分布式储能系统15kW/30kWh的单价报价为12.16万元;分布式储能系统15kW/35kWh的单价报价为12.92万元;分布式储能系统20kW/40kWh的单价报价为13.76万元。以此类推,同时报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货物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云梦泽物资库内供应商(须含A280301磷酸铁锂储能系统)。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审计报告应当有正文部分、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注: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http://acc.mof.gov.cn/?gdbsTokenId=null&version=2.5.40003.149&platform=win)可查询。

3.4业绩要求: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至少1个类似产品供货业绩。(提供合同主要页和对应发票清晰可辨扫描件,合同及发票时间均需满足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发票必须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结果与提供的扫描件不一致或在该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询不到的视为提供虚假发票,请供应商谨慎提供相关资料;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业绩)。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均无行贿犯罪;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上述①②④内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第③项内容需提供承诺资料)。⑤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内的“三商”,否则将被否决此次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为库内供应商,①供应商状态需为正常,供应商状态处于“冻结”、“中止”、“终止”、“暂停交易权限”等非正常状态的,投标将被否决;②库内供应商相关产品处于“冻结”、“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参加以相关产品为标的物的招标选商活动的,投标将被否决。

3.6.2投标人在近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在集团公司产品质量抽查中未出现投标产品抽查不合格现象,且无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